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护理学院请销假规定

作者: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护理学院 来源: 发表于:2023年04月14日 文章点击数:1484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护理学院请销假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在校期间的请假流程,现制定护理学院请销假相关规定:

一、请假:

1、 首先,学生因事、因病缺勤则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即应由本人事前提出请假申请,非必要不得由他人代替请假或事后补假,除因急事、急病或者其他特殊事由。

2、 其次,学生请假时间不同则流程不同:

113日(含3日):学生本人填写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护理学院短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护理学院办公室盖章;

237日(含7日):学生本人填写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护理学院短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护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护理学院办公室盖章;

37日以上:学生本人填写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护理学院长假条班主任签字批准护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护理学院办公室盖章学生处处长审批报送分管院领导审批学生处将假条交回护理学院办公室

3、 学生因病需回家休养或住院治疗,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若学生因事请需请长假均需提供家长说明了请假事由并同意请假的短信或者微信截图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4、 学生本人在填写纸质假条时需规范完整,即需详细说明真实请假理由、去往何处、起止时间(如:本人因拉肚子需去达州市中心医院看病,时间为2023.4.12 9:00-18:00),且要同时填报电子档请销假信息,每张请假条仅限一人使用有效。

5、 学生如因病因事在校内需要请假,由学生本人填写假条,班主任短信或微信同意后由班级请销假负责人代为签字,不需要加盖护理学院公章,班主任自行掌握即可。

二、续假

请假后,请假学生必须在请假截止时间内返回学校,如因特殊原因还需续假,由家长同意后(打电话、微信或短信)办理续假手续。

三、销假

请销假纸质版盖章时间为每周四中午12:40-13:40,请销假电子表于星期五下午三点之前发送完成,本学期请销假用电子档销假,纸质版销假已取消!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请假条(短假)附件http://pic.dzcmc.com/file/20230505/20230505201731_86996.docx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护理学院(长假)附件http://pic.dzcmc.com/file/20230505/20230505201742_45793.docx


互联网备案号:蜀ICP备19026575号
公安备案号:511713-45036
版权所有: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职教园区
党 政 办:0818-2632255(传真)
     0818-7232158
招生热线:0818-7232188
  邮编:635000
OA办公系统 微信公众号 事业单位标识